旁遮普省政府于周二发布命令,禁止在该省内使用和销售带有摄像头的智能眼镜以及伪装成日常物品的“微型摄像头”。此禁令立即生效,依据《1898年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权力颁布。该命令明确禁止个人佩戴或操作具备隐蔽录像功能的智能眼镜或伪装成钢笔、钥匙链等日常物品的微型摄像头,但笔记本电脑、手持平板电脑、手机和巴基斯坦电信管理局(PTA)批准的终端设备除外。 此外,禁令还禁止零售商、批发商、交易商和分销商销售或展示这些设备,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 命令指出,旁遮普省内这些眼镜和伪装摄像头的无限制使用,可能对公共秩序、个人隐私(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完整性和尊严”)、敏感数据和设施的安全以及机构的诚信构成“严重风险”。 机场、考点、安全政府机构、医疗机构、购物中心、法院和公共场所被列为特别高风险区域。 命令还认为,这些活动可能导致对秘密录音、隐私泄露和未经授权传输受保护信息的“迫切担忧”,因此必须立即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公共安全和个人尊严,并维护该省内的秩序。该命令将持续有效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