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专家亨利·约索迪宁格拉特表示,即使某人尚未被传唤进行证人或嫌疑人问讯,只要调查人员掌握至少两项合法证据,将其作为嫌疑人立案仍然有效。这意味着警方可以基于初步证据采取行动,无需在立案前进行审讯。他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指出其是决定立案有效性的关键因素。这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使其能够更有效地处理犯罪案件。 此规定旨在加速刑事调查进程,并确保潜在犯罪分子能够尽快受到调查。 约索迪宁格拉特此番言论为理解印尼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关键要素提供了重要见解。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必须是合法的,并且能够支持对某人进行调查的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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