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一致裁决,特别检察官办公室(OSP)拥有独立调查和起诉腐败相关犯罪案件的法律权力。然而,总检察长(AG)仍然保留宪法赋予的权力,可以通过“不起诉令”(nolle prosequi)终止这些起诉。 这一裁决明确了OSP在打击腐败方面的自主性,但同时强调了总检察长在案件终结上的最终控制权。 法院的判决平衡了两个机构的权力,确保了对腐败案件的有效调查和起诉。 此前,OSP的独立性一直存在争议,此次裁决为未来的反腐行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专家认为,此判决将有助于加强公众对反腐工作的信心,但也需要明确总检察长终止案件的程序和标准。这将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确保公正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