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遮普省政府于周二发布命令,为期30天禁止使用和销售配备摄像头的智能眼镜以及伪装成日常物品的微型摄像头。 此禁令由旁遮普省内政部秘书根据1898年《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权力发布。 该命令明确禁止任何人在旁遮普省佩戴或操作具有隐藏录制功能的智能眼镜或伪装成钢笔、钥匙链等日常物品的微型摄像头,但笔记本电脑、手持平板电脑、手机和巴基斯坦电信管理局批准的终端设备除外。 零售商、批发商、商人和分销商也被禁止销售或提供这些设备。 政府表示,这些眼镜和伪装摄像头的无限制使用可能会对旁遮普省的公共秩序、个人隐私(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尊严)、敏感数据和设施的安全以及机构诚信构成“严重风险”。 机场、考场、安全政府机构、医疗设施、购物中心、法院和公共场所被列为重点风险区域。 该命令强调,使用这些设备可能导致秘密录音、侵犯隐私、未经授权传输受保护信息,因此需要立即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维护省内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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