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季,两名青少年——时年16岁和14岁——在瑞典格伦比中心的多家公共厕所性侵了一名残疾少女。近日,年长的青少年因该严重侵犯行为被判刑,该行为还被录制。另一名年龄较小的青少年因年龄不足,不予起诉。法院认为该侵犯行为性质恶劣。案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关注。此案凸显了公共场所安全问题以及对残疾人士的保护需求。相关部门呼吁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