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讨论出现了一种关于新闻业角色的误导性二元对立,即将其简单划分为“看门犬”或“政治行动者”。 优质新闻业应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和监督职能,这自然包含公民参与的成分。 然而,这种参与不应等同于党派立场或政治宣传。 将新闻业定义为纯粹的监督者,会忽视其在促进公共讨论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 同时,将新闻业等同于政治行动者,则会损害其客观性和公信力,最终削弱其作为公共监督者的能力。 因此,新闻业应在公共利益的框架内积极参与,但必须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沦为任何政治势力的工具。 这种平衡是维护新闻业健康发展和履行其社会责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