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司法大臣裁定,即使房屋配备机械通风系统,卧室也必须具备可开启的窗户和充足的自然光,这一要求符合宪法。 此裁定意味着,即使拥有现代化通风设施,住宅设计仍需优先考虑自然采光和通风。 司法大臣认为,获得自然光和新鲜空气是基本的生活质量保障,不应被轻易剥夺。 这一决定回应了此前关于卧室强制设置窗户是否侵犯个人权利的质疑。 裁定结果对爱沙尼亚的建筑法规和住宅设计产生了重要影响。 这也表明,在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的同时,自然环境因素仍然受到重视。 这一裁决旨在平衡现代建筑技术与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