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塞内加尔的蒂耶斯(Thiès)一汽车站,一名正在工作的行李搬运工B. Sène因故意伤害同伴A. Ndiaye被判处八个月监禁。受害者因伤病被迫停止工作四十天。 调查显示,B. Sène 经常吸食大麻,并在A. Ndiaye准备祈祷时对其进行攻击。据称,B. Sène禁止A. Ndiaye在车站念诵“真主阿克巴”(Allahou Akbar),并威胁他。A. Ndiaye拒绝让步并开始祈祷,B. Sène便朝他的眼睛投掷石头,造成其重伤,并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庭审中,B. Sène最初否认指控,但在证据和周边居民的证词面前,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责任。 公诉方要求判处六个月监禁,但法庭认为此案情节严重,最终判处了更重的八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