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曼·松科及其Pastef议员威胁将阻挠修正案财政法案(LFR)的通过。然而,塞内加尔政府并非束手无策,可以通过预先颁布法令、必要法令以及提交宪法委员会等多种手段克服国民议会可能出现的反对。 法律专家莫尔·法尔博士认为,即使议会否决该法案,政府仍有机制可以克服僵局。 对于初始财政法案(LFI),宪法第68条和有关财政法的有机法第57条规定了一种议会撤回项目的情况,政府随后可以通过法令使其生效,以确保公共机构的正常运作。 修正案财政法案的情况更为复杂,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议会拒绝投票的情况。 尽管如此,法尔博士表示,政府仍然掌握着“一些杠杆”,可能需要根据有关财政法的有机法,寻求一种机制来提交宪法委员会,以确认立法的不足之处。政府还可以利用有机法第23条规定的预先颁布法令,在满足紧急和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开辟额外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