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检察机关已将涉及“水泥Shohoi”有限公司高管的46亿图格贪污案移交法院审理。具体来说,D.B. 担任“水泥Shohoi”有限公司执行董事,J.M. 担任销售部门负责人,A.S. 担任财务与管理部门负责人期间,他们违反相关规定,未经会议讨论和补充协议,决定以延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指定公司的付款,导致“M...”有限公司获得价值10.46亿图格的5.8吨水泥,以及“T...”有限公司获得价值5.487亿图格的3吨水泥,从而为他人创造了优势。N.G. 在担任“水泥Shohoi”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部门负责人期间,明知“O...”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未经工作组讨论和决定,仍以不动产抵押为基础,签订延期付款协议,贷款价值24.46亿图格的8.9吨水泥,为他人提供优势。P.Z. 作为“水泥Shohoi”有限公司法律部门主任,与T.A.、H.T.、D.B. 等官员勾结,随意且无根据地修改煤炭预算和运输量,增加了总体数量,为“Sh...”有限公司创造了优势。针对此案涉及的10名嫌疑人,根据蒙古国刑法第22.1条第1、2、3款(滥用职权)的规定,已做出起诉决定,并将案件移交至色楞盖省赛汗苏木的苏木间法院。 来源:蒙古国总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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