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消息,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教事务局表示,在财政赤字期间,特别是2014年至2020年期间,马来西亚朝圣基金局(Tabung Haji,TH)向存款人分配的“Hibah”(利润)在法律上属于存款人所有。该机构的声明澄清了此前对TH利润分配的争议。 这一裁决意味着,即使在TH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向存款人支付利润也是合法的,因为这些利润是在合同完成时产生的。 此举旨在消除公众对TH财务状况和利润分配的疑虑。 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教事务局强调,TH在分配利润方面遵循了伊斯兰金融原则。该声明呼吁各方尊重这一宗教裁决,维护TH的声誉。 这一决定对TH未来的运营和与存款人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