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旬男子因酒后与熟人发生争执,最终持刀将其杀害,一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该男子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事件发生在全州,起因是酒席上的口角。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且犯罪情节恶劣。被告人对受害人实施致命攻击,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认为维持原判量刑适当。本案再次警示公众,酒后滋事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