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定,一旦房主全额支付和解金额,Perbadanan Perumahan Rakyat 1Malaysia (PR1MA) 不再承担房屋延期交房的责任。 此裁决针对房主因PR1MA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而提起的诉讼。 法院认为,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完成付款后,PR1MA的责任已经解除。 此案涉及房屋买卖纠纷,强调了和解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 判决结果意味着,尽管房屋交付延误,但如果房主接受了和解方案并支付了全部金额,他们将无法继续追究PR1MA的责任。 此裁决对马来西亚的房屋购买者和开发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该案件的结果明确了在房屋纠纷中,和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