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残疾人法案》(2006年)实施已二十年,但残疾人士在日常生活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尽管加纳社会充满活力,但许多残疾人士在出行、就医、银行服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仍需克服重重障碍。 文章强调,残疾并非少数群体问题,而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人权问题,不应被视为慈善行为,而是对共同人性的投资。 残疾权益保障关乎社会建设,关乎我们期望建立的社会类型。 文章呼吁社会尊重残疾人士的尊严和潜力,并将其体现在制度、基础设施和公众态度中。 任何人都可能面临残疾,因此保障残疾人权益也是为了保障我们共同的未来。 加纳在实现残疾人完全包容性方面仍有待提高。